我们的税务顾问 Aleksandra Łukasik 在 Prawo.pl 上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她解释了在家或公寓办公时,按比例计算可抵扣税款成本的原则。
在本文中,他解释说,将家庭开支申报为营业开支需要充分的理由,并且必须证明其与业务存在关联。他将开支分为三类——从最安全的运营开支到风险最高的、既用于私人用途又用于商业用途的开支——并描述了税务机关对家用电器日益严格的监管态度。他强调,税务机关正开始将此类电器归类为《个人所得税法》第23条第1款第49项所定义的“企业可逐渐损耗的有形资产”。
实际上,这意味着某些家居用品的税务风险会增加。如果某件物品,例如咖啡机、小型家用电器或其他日常家用设备,符合此类情况,税务机关可能会认为仅凭其占比已不足以证明其合法性;必须证明该物品完全用于商业用途。如果存在私人用途,即使是偶尔的私人用途,国家税务局 (KIS) 也可能将此类支出视为免税支出,Aleksandra Łukasik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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