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及其股东的披露义务

作者:Izabela Żukowska

23 年 2022 月 XNUMX 日,《每日新闻报》刊登了一篇由 BTTP 专家发表评论的文章。该文章介绍了房地产公司及其股东提交信息的规则。

房地产公司以及所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此类公司至少5%股份的纳税人,均须向国家税务局局长(KAS)提交年度信息。作为提交信息的一部分,房地产公司必须列出其所有持股5%的股东,无论他们是直接还是间接持有股份,无论他们是波兰居民还是外国居民,也无论他们是否是波兰的所得税纳税人。

BTTP 顾问 Izabela Jasion 指出,对于波兰房地产公司来说,建立一份完整的直接和间接所有者名单可能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此外,财政部尚未明确外国股东在何种情况下可被视为符合“纳税人”资格。然而,这项义务似乎只适用于在波兰缴纳所得税的股东,或者,对于外国股东,只有他们在波兰产生应纳税收入时才适用。Izabela Jasion 评论道,如果采用不同的解释,就会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提交信息的义务适用于全球实体,因为它们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肯定具有纳税人资格。

向国家税务总局(KAS)局长提交通知的截止日期应不晚于房地产公司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不过,今年该义务已推迟至30月XNUMX日。

https://podatki.gazetaprawna.pl/artykuly/8385362,spolki-nieruchomosciowe-fiskus-podatek-dochodow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