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商业交易中使用的付款条件报告

作者:Izabela Żukowska

根据《商业交易过度拖延应对法》修正案,提交 2022 年适用付款期限报告的截止日期已延长至 30 年 2022 月 XNUMX 日。

需要提交 2022 年报告的实体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义务提交报告:

  • 按照 2021 年 50 月 31 日的 NBP 汇率计算,2021 年产生的收入价值超过 XNUMX 万欧元,并且
  • 已纳入财政部长公布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人数据摘要(见 MF 声明)截止日期为 30 年 2022 月 XNUMX 日。

国库或地方政府单位设立的税收资本集团和公共医疗实体无需提交报告。

负责提交报告的人员

实体管理者有责任在法定期限内以电子方式提交报告。未能按时提交报告将导致多人实体所有成员承担责任。

实体的经理被视为该实体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管理机构的成员、担任该机构职务的人员;或者,如果该实体没有此类机构,则被视为管理其运营的人员。如果报告由代理人提交,则在填写电子报告创建表时,需要附上授权委托书和印花税缴纳证明。

提交报告的截止日期和方式

目前,该报告必须在每年的30月2023日之前提交。然而,由于2年的截止日期恰逢法定假日,因此截止日期将延至下一个非假日或周六的日期,即2023年XNUMX月XNUMX日。

报告必须使用电子表格提交(见 形式)。提交报告是免费的。

报告范围

2022 年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合同规定时间内上一日历年所收到的现金福利价值;
  • 上一日历年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供的现金福利的价值;
  • 上一日历年在合同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未收到的现金福利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截止日期已超过:
    • 不超过5天,
    • 6至30天,
    • 31至60天,
    • 61至120天,
    • 超过120天;
  • 上一日历年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兑现的现金福利价值,如果期限超过以下情况:
    • 不超过5天,
    • 6至30天,
    • 31至60天,
    • 61至120天,
    • 超过120天;
  • 上一日历年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收到的个人现金福利占该实体上一日历年应得的现金福利总值的百分比;
  • 实体在上一日历年有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的现金福利总额中,未履行的个别现金福利占该实体在上一日历年有义务履行的现金福利总额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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